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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对“建筑市场监管系统”工程项目数据实行

来源:信息系统工程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13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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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来源:甘肃省建设厅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

来源:甘肃省建设厅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35号)和《关于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数据实行分级管理和开展数据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市招函〔2019〕48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和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甘肃省监管系统”),提高基础数据质量,拟对工程项目数据实行分级管理,并开展工程项目数据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项目数据分级管理规则

(一)自2020年6月15日起,“甘肃省监管系统”升级改版,对工程项目数据实行分级管理。按照数据审核部门层级,工程项目数据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数据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审核确认,B级数据由市州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C级数据由县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D级数据由建筑市场主体填报,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公共服务平台”和“甘肃省监管系统”对工程项目数据按等级进行标记和展示。

(二)对于数据分级管理实施之前已在“甘肃省监管系统”发布的历史工程项目数据,等级统一暂定为D级,数据专项治理期间,根据我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的数据等级进行更新。

对于数据分级管理实施后(2020年6月15日后)录入“甘肃省监管系统”的工程项目数据,建筑市场主体填报的数据等级均为D级,按照审批人、审批部门层级确定数据等级。

(三)在进行数据治理、确保数据质量的前提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本部门监管项目的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将数据等级提升至相应等级;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主体填报的D级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将数据等级提升至B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通过执法检查、抽查、日常巡查或依企业申请进行专门核查等方式,对经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B级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将数据等级提升至A级。

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不予通过的工程项目数据,数据等级降为初始等级。企业自查更正后,重新逐级进行审核。

二、工程项目数据专项治理工作内容

按照项目所在地监管原则,对已入库的我省存量工程项目数据按以下类别及工作分工完成数据专项治理工作:

(一)完善已经补录的工程项目数据。

2020年6月15日前,建筑企业通过“甘肃省监管系统”“项目信息录入”功能自行补录且被主管部门确认的和未被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项目数据,均已关联到参与建设的建筑企业名下,登录“甘肃省监管系统”后即可查看,数据直接标记为D级。企业应对D级数据中不完整、不准确的工程项目信息,进行补充、修改,经市州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以升级为B级数据,审核通过后再不能修改。

2017年12月31日前,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补录到“公共服务平台”的工程项目数据,也已关联到参与建设的建筑企业名下,标记为B级数据。

(二)补录新工程项目数据。

2020年6月15日后,对已竣工验收但未录入“甘肃省监管系统”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历史工程项目数据,企业可自行填报并按新的补录流程提交市州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工程项目信息标记为B级数据。

(三) 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我省工程项目数据专项治理工作,对需要在“公共服务平台”修改和退回的工程项目数据,企业报送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后,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统一报省住建厅建管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工程项目数据实行分级管理和开展数据专项治理工作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作要求,也是净化建筑市场、推进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后,经数据治理后的工程项目数据将用于资质审批和项目招投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数据治理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各具体审核业务部门间要加强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合力,认真做好相关审核工作,切实提高数据治理效率,确保高标准完成此次工程项目数据治理任务。各建筑企业应指定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负责工程项目数据录入工作,务求数据准确、完整。

文章来源:《信息系统工程》 网址: http://www.xxxtgc.cn/zonghexinwen/2020/0813/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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