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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堰大洋五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洋五洲

来源:信息系统工程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11-03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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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十建消验字[2021]第060号 该项目位于十堰市天津路,共6栋建筑和一层物业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4平方米。其中,65#楼、66#楼、68#楼、69#楼地上均为33层,建筑高度为99.45米,地上1层为架空

十建消验字[2021]第060号

该项目位于十堰市天津路,共6栋建筑和一层物业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4平方米。其中,65#楼、66#楼、68#楼、69#楼地上均为33层,建筑高度为99.45米,地上1层为架空层,2-33层为住宅;67#楼地上32层,建筑高度96.45米,地上1层为架空层,2-32层为住宅;70#楼地上31层,建筑高度93.45米,地上1层为架空层,2-31层为住宅;物业用房为地上1层,建筑高度3.15米。整体设有环形消防车道,每栋楼设有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地下室由区住建部门备案合格,本次验收不包含地下室部分。

工程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电房、消防电源(主电为市电,备电为柴油发电机组)等设备用房已通过区住建部门前期消防验收通过。

工程消防设计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2014(2018年版)于2019年9月23日由市住建局以《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十建消审字[2019]第128号)审查合格。

工程设计单位为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施工单位为西木建设安装(辽宁)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北环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检测单位为湖北兴堰消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甲方及上述单位自验、检测结论均为“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2014)(2018年版)《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十建消审字[2019]第128号)等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审核意见,我局依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查(17个单项,除规定为全查外,其他每项抽查不少于2处)。经抽查验收,评定为不合格。

对于抽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未抽查可能存在类似问题或其他问题的,请你单位对照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进行全面自查,尽快整改。工程未验收合格的依法不得投入使用。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日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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